
北京残奥会有20个大项,即射箭、田径、硬地滚球、自行车、马术、5人制足球、7人制足球、盲人门球、盲人柔道、举重、赛艇、帆船、射击、游泳、乒乓球、坐式排球、轮椅击剑、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和轮椅网球。

北京残奥会有20个大项,即射箭、田径、硬地滚球、自行车、马术、5人制足球、7人制足球、盲人门球、盲人柔道、举重、赛艇、帆船、射击、游泳、乒乓球、坐式排球、轮椅击剑、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和轮椅网球。
[收缩内容]
参加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的选手是由截肢、脑瘫、脊髓损伤以及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组成的。坐式排球最早于1956年在荷兰出现, 1980年,坐式排球第一次作为正式比赛项目进入残奥会。
2004年雅典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将于9月19日至26日在Helleniko Fencing Hall比赛馆举行。届时将有12个国家的15支队伍,共计161名选手参赛。坐式排球女队是我国集体项目第一支拿到残奥会入场券+的队伍。
功能分级:
运动员只要达到截肢、脑瘫、脊髓损伤以及其它肢体残疾的最低分级标准,又符合根据项目特点所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可参加比赛。
比赛方式:
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方式与奥运会排球比赛方式基本相同。不同只是运动员坐在地板上进行比赛,场地小于健全人比赛场地。
场地设备:
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区和无障碍区,其场地为10米×6米对称的长方形。比赛场地边线外无障碍区至少宽4米,端线外至少宽6米,比赛场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高10米,网柱高1.25米,男子比赛网高为1.15米,女子比赛网高为1.05米。
部分特殊规定:
1、 上场的6名队员都必须坐在场地上进行比赛。
2、 坐式排球比赛中,防守队员可以直接拦截发球。
3、 有关臀部离地的规定:
A、比赛过程中,运动员臀部必须保持与地面接触,不允许站立和行走。
B、在发球、击球、拦网以及进攻性击球时,臀部都不允许抬离地面,防守队员在扑救距离较远的球时,可以有短暂的抬离。
4、 只要没有妨碍对方的比赛,队员的手和脚允许越过中线,但要立即收回到本场地,不判为犯规(队员身体的臀部不允许越过中线)。

帆船是残奥会的一个年轻的项目, 2000年才成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2008年北京残奥会将设有单人龙骨船、双人龙骨船和三人龙骨船三个组别比赛。 参赛选手主要为肢体残疾和视力残疾运动员。根据比赛规则对肢体残疾运动员按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别评为1-7分。视力残疾运动员按照视力残疾程度评分,B1评定为3分,B2和B3评定为7分。参加三人龙骨船比赛的选手分级总分不能超过14分,双人不能超过7分,单人也不能超过7分,全盲运动员不能参加单人龙骨船比赛。此三组比赛均不按性别分组。 我国残奥帆船运动刚刚开展,2005年5月,组建了2008中国残奥帆船队,正在进行紧张有序的训练。2008年北京残奥会帆船比赛,将在青岛国际帆船中心举行。

残奥会盲人柔道是专门为视力障碍运动员所设立的运动项目。1988年韩国汉城残奥会,盲人柔道男子项目成为正式比赛项目;本届雅典残奥会女子盲人柔道也被首次纳入正式比赛项目。
2004年雅典残奥会盲人柔道比赛,将从9月18日至20日在Ano Liossia奥林匹克馆进行,届时将有29个国家12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本届雅典残奥会中国代表队,派出了男、女运动员各5名,参加了10个小项的角逐。
功能分级:
根据视力损伤程度分为3个级别,共同参加比赛。参赛的视力障碍运动员,最低标准应符合最佳已矫正视力低于0.1或视野小于20度。
比赛项目:
根据运动员的体重进行设项,本次残奥会男子设7个级别,即:60公斤以下级,66公斤以下级、73公斤以下级、81公斤以下级、90公斤以下级、和100公斤以上级;女子设6个级别,即:48公斤以下级、52公斤以下级、57公斤以下级、63公斤以下级、70公斤以下级和70公斤以上级。共计13个级别的比赛。
场地装备:
盲人柔道的场地大小与健全人的场地相同,都是14×14米至16×16米正方形垫子。塌塌米外围依次是1米宽的危险区和3米宽的安全区,除以不同颜色标识外,危险区的柔道垫子应使用有触觉的,在比赛区中部,相隔约50厘米长、10厘米宽红白两色胶带。
所有B1级的运动员都必须在两个袖子的外边缝上一条直径为7厘米的红色的圈环。圈环的中心必须位于运动员肩膀以下约15厘米处。如果选手同时是聋人,则要将一条直径为7厘米的兰色圈环置于其柔道服的后部中心。
部分特殊规定:
1、 运动员由两位裁判员领进场地,两位裁判员站在主裁判侧方行礼,然后回到各自位置
2、 运动员到达各自位置后,主裁判让他们举起双臂试抓握对方一次,然后将胳膊放在身体两侧。
3、 如果是B1级运动员,裁判员准许他可先将一只手搭住对方。
4、 在主裁判宣布"开始"前,双方运动员的脚不允许有任何移动。
5、 由于参赛运动员是盲人,所以裁判的判决(尤其是结束时)除了作出相关的手势以外必须要呼出口语的判决,如比赛结果白方获胜,就应在作手势的同时要用术语判定"白方"获胜。
6、 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同时是聋人,裁判员可以在运动员手掌上划写代表犯规、暂停及获胜的单词。

乒乓球的项目特征
乒乓球残疾人比赛在比赛的类型上有站立和轮椅两大种类;在比赛的形式上有单打和双打;在比赛的项目上有团体和单项。
乒乓球项目自1960年成为残奥会赛事的一部分以来,比赛按运动员残疾程度和功能进行级别划分,规则和比赛形式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比赛项目的设置最初是男、女单打和男、女双打四个项目;1972年增设了男、女团体;1976年取消了男、女双打;1984年增设了公开级。
乒乓球的历史沿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大批男女军人和平民受伤并因此导致了肢体残疾。战后,肢体残疾人体育的概念被引入并得到实施。人们开始研究,试图找到新方法以尽可能减小肢体残疾人行动不便所带来的后果。此类研究重提体育运动,为体育成为残疾人治疗和康复的途径之一提供了全新的和巨大的可能性。
1944年,应英国政府的要求,路德维格·格特曼博士(Dr Ludwig Guttmann)在斯托克·曼德维尔医院开办了一个脊髓损伤康复中心,以一种新的方式把体育作为一个主要部分引入残疾人整体康复治疗计划。残疾人康复性运动很快就演进为休闲运动,随后在几年之内又成为了竞技性运动。
在1948年7月28日伦敦奥运会开幕式的当天,路德维格·格特曼博士在英国斯都克曼得韦尔组织了一次由二战中脊髓损伤退伍军人参与的、专为坐轮椅的残疾运动员组织的斯托克·曼德维尔体育竞赛也成功开幕了。四年后的1952年,来自荷兰的退役老兵作为竞赛者也参与了此项比赛,一项国际赛事从而诞生,并成立了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委员会(ISMGF)。
1960年,为残疾运动员举办的、有23个国家和地区400名残疾选手参加的奥运会首次在罗马举行,现在被称为残奥会。在首届残奥会上,乒乓球就被纳入了比赛项目,这比1988年汉城奥运会才开始被列入的夏季奥运会的乒乓球比赛要早很多年。当时残奥会的乒乓球选手残疾类别只设脊髓损伤一种,后来逐渐增设了其它类别。
自残奥会创始之日起,此项运动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参加夏季残奥会的运动员由1960年罗马残奥会的23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名增加到2004年雅典残奥会136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名。随着残奥会的发展,残疾人乒乓球运动也得到了极大地发展。
世界残疾人乒乓球运动的发展
最初的残奥会乒乓球比赛残疾类别设项只设脊髓损伤一种,后来逐渐增设了其它类别:1976年在多伦多举行的残奥会上,增加了截肢者以及其他残疾运动员参加的站姿项目;1980年又增加了脑瘫运动员;1998年国际残疾人委员会组织的法国巴黎乒乓球世界锦标赛上,智障运动员被允许参赛;2000年悉尼残奥会上,智障运动员首次被允许参赛。
第一个残疾人乒乓球分会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隶属于当时的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联合会(ISMWSF),仅负责轮椅运动员赛事。随着1976年站姿运动员和1980年脑瘫运动员的参赛,各种类型的乒乓球分会进行了联合,由此实现了单项乒乓球委员会——国际残疾人乒乓球委员会的形成。为此,国际残疾人乒乓球委员会被称为其它各类残疾人体育联合会的先驱。在国际协调委员会的支持下,国际残疾人乒乓球委员会(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Table Tennis Committee简称IPTTC)于1988年汉城残奥会上正式成立。
残奥会乒乓球开展比较好、技术水平比较高的国家主要在欧洲。像德国,它是迄今为止获得残奥会乒乓球金牌最多的国家,其他国家还有法国、奥地利、英国、荷兰、瑞典、瑞士、美国、韩国、以色列等。
近8年来,残奥会乒乓球项目上了一个大台阶,有了很大的发展,有超过2300名运动员参加了第12届残奥会选拔赛。在雅典残奥会上,来自41个国家和地区的254名运动员参加了本届残奥会乒乓球赛。在整个比赛中,轮椅和站立的不同级别一共有28个项目,来自世界各地21个国家和地区的残奥会代表团获得了奖牌,奖牌分布国家之多显示了乒乓球运动的影响之广。这届残奥会的乒乓球比赛还吸引了众多达官贵人观赛。如瑞典的塞尔维亚女王和维多利亚女王储、西班牙索菲亚女王和艾娜公主、挪威露伊丝公主、比利时菲利普王储和玛女是 德公主以及约旦拉宾兹王子。比赛的最后两天,国际乒联主席沙拉拉亲临赛场并参加发奖仪式,以示对残奥会的支持。
目前,世界级的残疾人乒乓球比赛还有残疾人世界乒乓球锦标赛、远南残疾人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等等。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的发展
我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从1984年开始参加残奥会的比赛,1988年首次获得奥运会金牌(女子3枚),迄今为止,已经连续参加了6届,总共获得了19枚金牌。
值得一提的是:
(1)现年47岁的我国著名残疾人女子乒乓球运动员张小玲,在第 8、9、10、11、12届残奥会上,一次不漏地囊括了她所在级别的女子乒乓球单打和团体的两块金牌,创造了历届残奥会乒乓球比赛迄今为止唯一的“五连冠”,被圈内人士誉为“乒坛常青树”、“乒坛皇后”、中国代表团金牌来源的最稳定“供应户”等。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乒乓球比赛中,她获得TT8级女单金牌,而这也恰恰是中国残奥代表团参加残奥会以来获得的第100枚金牌。
(2)在2004年第12届雅典残奥会乒乓球赛上,中国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实现了四个突破:
一是中国男选手实现了参加历届残奥会奖牌“零”的突破,首获金牌(2枚)。
二是中国女选手获得5枚金牌,数量超过往届(1988年3枚、1992年2枚,1996年3枚、2000年4枚)。
三是中国队取得了7金、3银、3铜的突破性好成绩,获得的金牌数在各参赛队中名列第一,奖牌数在各参赛队中名列第二(第一是法国队14枚)。
四是我国乒乓球国际裁判员史桂兰(女)在这次残奥会乒乓球比赛中执法,使中国裁判员终于在残奥会赛场上有了一席之地。
在国内,1984年开始举行的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乒乓球就被列入为比赛项目,迄今为止,已经举行了6届。
第13届残奥会乒乓球项目设置
每一届残奥会的乒乓球比赛设项和功能分级不是完全相同。
第13届残奥会的乒乓球比赛共有24枚金牌。残奥会乒乓球比赛总共有10个级别,每个级别都设有男、女单打和团体项目。还设有不分级别的男子站姿和坐姿、女子站姿和坐姿4个项目的公开级单打比赛。
乒乓球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残奥会的场馆标准和场地与器材规格与奥运会基本一样:
比赛区域——长16米,宽8米;
球台——高0.76米、长2.74米、宽1.525米;
球网——高0.1525米、台外突出部分长0.1525米。
不同的是:
(1)轮椅组比赛区域可以缩小,一般为长8米,宽7米。
(2)比赛区域必须以暗色护栏围住。
(3)球台应当能让轮椅靠近而不会阻挡运动员的腿,并且在双打比赛中能让两个轮椅靠近。
(4)台面边沿与桌腿之间的距离至少40厘米,以不妨碍运动员移动。
(5)轮椅运动员使用的球台,球台腿的长度从桌面底部起至少40厘米。

参加残奥会射箭比赛的选手为肢体残疾的运动员。1960年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奥会上射箭成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射箭比赛将于9月22日至26日,在雅典的奥林匹克棒球中心举行,届时将会有32个国家和地区的16支男队,8支女队,共96名运动员参赛。中国射箭队派出2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参加2个级别个人赛的角逐。
功能分级:
射箭项目根据运动员上下肢和躯干的功能进行分级,站姿称为ARST级;坐姿组为:ARW1级和ARW2级。
比赛项目:
残奥会射箭比赛只设70米靶,分为站姿和坐姿两个组别,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男、女团体赛每队允许3名运动员参加,其中必须包括1名坐姿运动员。
场地装备:
要求比赛场地必须具备可供轮椅运动员自行入场的通道和候射区、起射线等必要设施。根据国际射箭运动联合会规定,每名选手至少有方圆1.3米的活动空间,个人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2.6米、团体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3.9米宽。
部分特殊规定:
1、轮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线上稳定发射。
2、比赛时,坐姿组运动员的轮椅四个轮子分跨在起射线上(一边两个轮子)。站姿运动员要求两脚分跨起射线,后脚不得触线,但允许两脚同时踏线。
3、运动员射完每组3支(或6支)箭后,站姿运动员应立即携带器械退到限制线后,轮椅运动员可以在起射线上等候下一组的发射。
4、坐姿组运动员脚不得接触地面。
5、运动员在发射时,持弓臂不可以支撑轮椅的任何部位。
6、轮椅运动员可以使用厚度不超过15厘米的坐垫,外加一块厚度不超过13毫米的支撑板,厚度不超过5厘米的背垫。

残奥会田径的项目特征
田径运动包括走、跑、跳跃、投掷四个类型的项目,而不同类型的项目对运动员的技能和体能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走、跑项目以竞速为目的,比赛距离相等所耗时间少者为胜;跳跃、投掷项目的目的是追求最大的高度和远度。对于观众而言,残疾人田径运动员残缺的身体、顽强的意志、卓越的运动能力展示了人类生命的潜能,折射出人类不可抗拒的精神力量,从而吸引了人们观看田径比赛,喜欢田径运动。
自1960年首届残奥会开始设置田径比赛以来,如何保证运动员在平等的条件下参赛,如何使竞赛项目更适合运动员身体障碍的局限,是组织者们始终追求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医学功能分级和竞赛规则的逐步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田径项目的历史沿革
被称为“运动之母” 的田径项目起源于古希腊时期,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公元前776年的第1届古代奥运会上就举办了田径比赛,当时跑道的长度是192.27米,是现代200米项目的前身。田径是现代奥运会最大的一个比赛项目。20世纪中叶,现代体育运动在欧洲具有极高的社会认知度,正是这种社会基础孕育了残疾人体育运动项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因战争造成了受伤人数的急剧增加,如何用有效的方法帮助伤员们减轻伤痛带来的困扰,摆脱消极心理状态等问题,引起政府及专业人员的热切关注。
1944年,格特曼博士(Dr.Ludwig Guttmann)应英国政府的要求在斯托克·曼德维尔医院成立脊髓损伤中心,同时他积极倡导将“运动”做为康复治疗的辅助手段引入仅用轮椅的病人康复治疗计划。备受伤员们所喜欢的游戏活动,逐步演变为竞赛活动。据记载,第一次的轮椅田径比赛于1950年在斯托克·曼德维尔医院的脊髓损伤中心举行。
田径运动项目第一次出现在1960年的罗马残奥会上,当时只有轮椅运动员参加。到1976年加拿大多伦多残奥会上,截肢、全盲以及眼损伤的运动员首次参加了残奥会的田径项目比赛。1980年的荷兰残奥会,脑瘫运动员也被允许参加田径项目比赛。至今,残疾人田径运动已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同时,也是残奥会运动员参赛类别最多、级别设置最多的项目。
随着运动假肢、竞速轮椅以及其他运动辅助设施的出现与性能的改进,推进了残疾人田径运动竞技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残疾人运动员与健全人同场竞技提供了可能。从1987年开始,在国际田联举办的世界田径锦标赛上,残疾人的某些运动项目作为表演项目出现。伦敦国际马拉松赛专门设置轮椅组,北京国际马拉松赛也曾经将轮椅组列入比赛。
中国选手在残奥会田径项目中一直都有较好的表现。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田径比赛中,我国选手李端获得了T11级男子跳远和三级跳远项目的冠军;郭伟夺得了F36-38级男子跳远、F35级男子标枪、铅球三个项目的金牌;徐红艳在F13级女子铁饼项目中摘得桂冠;郑宝珠获得了女子F42-46级铁饼和F42-44级铅球的冠军。她们的表现为祖国争得了荣誉。
第13届残奥会田径项目设置
第13届残奥会田径比赛项目设有男、女各18个比赛项目。
每一个项目中,根据运动员残疾级别不同分别设置若干组别,例如:男子100米的比赛,包括盲人组T11、T12、T13三个级别;脑瘫组T36、T37、T38三个级别;截肢组设T44、T46二个级别;轮椅组设T52、T53、T54三个级别,共11个级别。
径赛项目(男、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马拉松、
田赛项目(男、女)
铅球、铁饼、标枪、掷棒、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五项全能
田径比赛的场地、设施、器材
残奥会田径项目比赛必须在标准的田径场地上进行。马拉松比赛在公路上进行。由于运动员的残疾类别和级别的差异,竞赛时提供运动员使用的器材规格及辅助装备均有特殊的规定:
(1)掷棒比赛中使用的球棒,长度为39厘米,直径10.7厘米,总重量为397克。
(2)在不同残疾程度组别的投掷项目中,使用比赛器械的重量也相应随之调整。如:盲人组男子铁饼使用2000克铁饼比赛,而轮椅组男子铁饼使用1000克铁饼比赛。
(3)“竞速轮椅”是径赛中轮椅竞速项目运动员使用的特殊装备,椅子主体的高度不超过50厘米,大轮直径最大不得超过70厘米、小轮直径最大不得超过50厘米,不允许有任何用于驱动轮椅的机械装置或杠杆,只能靠运动员驱动轮子或转动摇把前进。比赛中轮椅竞速运动员还需佩戴安全头盔、专用手套、风镜等。
(4)“投掷凳”主要为田赛51~58级别轮椅组投掷项目的运动员使用。包括坐垫在内,最大高度不得超过75厘米,允许带有金属或玻璃纤维材料制成的扶手。对于使用投掷凳参赛的运动员,没有必要使用抵趾板。负责比赛的主裁判员的首要任务是对投掷凳的安全性作出判定。
(5)所有投掷项目的比赛都将在直径为2.135米~2.50米的圆圈及限定的扇形器械落地区内进行。
(6)跳远比赛场地:11级和12级运动员起跳区为1.00米x1.22米的长方形,铺平白灰,以便留下运动员起跳脚印。为了安全,特别强调落地区最小宽度为3.50米、助跑道轴心线与落地区两侧的最小距离为 1.75米。
(7)三级跳远的起跳板距离:F11级为9米,F12级、F13级为11米。
(8)所有田赛项目和1500米以上(含1500米)距离的径赛项目在正式比赛时,F11级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得到技术代表认可的不透明眼镜或合适的替代品。

残奥会自行车比赛选手是由部分或全部视力损伤、脑瘫、脊髓损伤、肢体残疾或其他永久性身体残疾的运动员组成的。自行车是残疾人体育的新兴项目,最早只有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在1988年汉城残奥会上首次出现自行车公路赛,标志着自行车运动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增加了自行车场地赛。
2004年雅典残奥会自行车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8日至22日在奥林匹克室内赛车场进行场地赛,9月24日至27日在Voullagmenl奥林匹克中心进行公路赛。届时将有来自48个国家的190多名选手参赛。本届残奥会我国派出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场地赛和公路赛中17个项目的角逐。
功能分级:
残奥会自行车项目根据运动员不同残疾种类和残疾程度,分为四类:
1、 视力损伤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B1、B2、B3级。自行车运动只要达到B3级最低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均可参加V1级别的各项比赛。
2、 截肢及其它残疾的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LC1、LC2、LC3、LC4共4个级别。
3、 脑瘫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CP1、CP2、CP3、CP4,4个级别。
4、 手动自行车是为日常生活需要轮椅的和因为严重下肢残疾无法使用竞技自行车的运动员所设,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HC4/3、HC2/1,2个级别。
比赛项目:
残奥会自行车比赛分为场地赛和公路赛。场地赛包括计时赛、追逐赛、争先赛和团体竞速赛;公路赛包括个人计时赛和长距离个人赛(集体出发)。
场地装备:
在比赛中运动员除使用竞技自行车外,有些级别规定运动员必须使用双人自行车、三轮车或手动自行车。
部分特殊规定:
1、 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时,前座是一个视力健全的领骑员,后座是视力残疾运动员。
2、 双人自行车比赛中的领骑员可以是业余自行车运动员或三年内没有被其所在国协会选中参加国际自行车联盟(UCI)的任何比赛的前职业选手。
3、 视力损伤的运动员或者引导员在同一天中不得参加两次比赛。
4、 在LC1-LC4级公路赛中,一个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尾随另一个级别的运动员。
5、 肢残运动员在比赛中,根据其级别要戴不同颜色的头盔。(LC1为红色、LC2为白色、LC3为蓝色、LC4为绿色)
6、 CP1和CP2级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三轮车比赛。

游泳的项目特征
游泳具有很广泛的适应性,所有的残疾人运动员都可以进行练习和锻炼,加快身体康复,体验水中乐趣,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和热爱。残疾人游泳运动和普通人游泳运动一样,不同的是他们要克服自身的不足,去完成和常人一样的游行。视力障碍的运动员通过对水线的触觉,把握游行方向完成比赛,可以锻炼他们敏锐的触觉和听力,弥补视力的不足;肢体残疾的运动员,在游泳中只能使用单手/单脚,或者只有双手/双脚游行,可以提高他们的身体平衡能力,强化肢体力量;智障的运动员通过游泳动作的刺激,可以促进自我控制能力的改善。
残疾人游泳比赛也是运动员之间水中竞速的比赛,但与正常人的游泳运动相比,残疾运动员需要用残缺的肢体在水中搏击,克服身体的不平衡和各种障碍,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游泳的历史沿革
游泳是一个适合所有人群锻炼身体并愉悦身心的体育项目。“水”中的运动,尤其适合某些身体障碍者的康复治疗。正因为如此,游泳是最早列入残奥会的项目之一。1960年罗马举行的第1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游泳就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设有男、女项目自由泳、蛙泳和仰泳,以及男子3×50m接力,但距离都较短,每个项目只有25米和50米的比赛。
此后,游泳的距离不断加长,目前的比赛最长为400米,最短的是50米;游泳的小项逐渐增多。1976年多伦多第5届残奥会增设了蝶泳项目,所有级别的运动员都表现得相当出色,荷兰更是尽显实力,一举夺得36块游泳金牌。1988年汉城残奥会,美国运动员Trischa Zorn 在B2级比赛中总共夺得12枚金牌,包括两枚接力金牌,同时打破9项世界纪录。2000年悉尼第11届残奥会,来自62个国家和地区的352名男运动员和216名女运动员参加了各个项目的角逐,超过20万名观众到场观看比赛。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游泳比赛中,我国男选手何军权夺得了S5级50米仰泳、50米蝶泳和SM5级200米混合泳3个项目的金牌,并在S5级50米自由泳比赛中获得了第4名的好成绩。我国女选手朱宏艳更是一个人独得4个项目的冠军,包括:SM12级200米混合泳(破世界记录),S12级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破世界记录)和50米自由泳(破世界记录)。
随着残疾人游泳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国际性的残疾人游泳比赛基本上形成了4年一循环的竞赛模式:第一年,区域性锦标赛;第二年,世锦赛;第三年,区域性锦标赛;第四年,残奥会。
残奥会游泳越来越细化,项目设置更加合理化和固定化,并形成今天残奥会的项目设置体系。当然,随着游泳运动的发展和人们对残疾人游泳认识的加深,项目设置也将不断调整和改变,以更适合残疾人的参与和比赛。
目前,负责全世界残疾人游泳运动开展和管理的机构是国际残奥会(IPC)游泳运动委员会。IPC游泳运动的宗旨是:促进和加强游泳运动在世界各地的发展普及,在游泳运动中推广统一的竞赛规则、章程和分级,承认批准和认证竞赛,提倡无违禁药品的运动,促进和加强国际交流。
第13届残奥会游泳项目设置
目前,残奥会、世锦赛和其它相关国际性比赛包括以下比赛项目:按视力障碍划分;按功能划分体系鉴定的运动障碍;按功能划分体系鉴定的智力障碍,这三个残疾障碍类别的各分级级制至少包括七个个人项目和两个接力项目。
残奥会的项目应执行残奥项目或世锦赛的项目;根据IPC规则,每个比赛项目必须至少有来自4个国家和地区的10名以上(含十名)符合残奥会标准的运动员参加。当然,项目设置并非是固定不变的,IPC根据需要会不断地调整设置。2008年,第13届残奥会游泳将不设智障级的项目。
游泳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IPC残奥标准泳池:所有残疾人奥运会比赛必须在符合FINA FR2所述泳池中进行;IPC普通标准泳池:世界锦标赛和其它国际IPC游泳赛应在IPC残奥会标准泳池中进行,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可在其它泳池进行;IPC最低标准泳池:其它按IPC游泳规则举行的赛事,应在以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泳池中进行。
比赛场地
(1)游泳池:在泳池出发端使用自动计时器接触屏,或两端都使用接触屏时,两个接触屏间应保证50米长度;25米泳池亦如此。
(2)深度:出发台一端自池壁1米到6米处的深度至少为1.35米,泳池其它部分的深度至少为1米。
(3)池壁:池壁应互相平行,并与泳道及水面呈直角。池壁在水面下至少有0.8米深是由防滑坚固材料制成,以保证运动员安全完成转身动作。
(4)泳道:泳道宽至少2.5米,第一条和最后一条泳道边应留出最少0.2米的宽度。隔离绳的飘浮球直径应大于0.05米,小于0.15米。靠泳池两端的5米内,飘浮球的颜色应和其它飘浮球颜色不同。
(5)起跳台:起跳台台高距水平面0.5~0.75米。台面积最少为0.5米×0.5米,跳台倾斜度不超过10度。仰泳出发拉杆应在水平面上0.3~0.6米处,应有水平拉杆和垂直拉杆。
(6)水温:水温应保持在25~28摄氏度。比赛期间水温应保持恒定,水面不能有大的波动。
比赛器材
残疾人游泳比赛还应该提供批准使用的自动记时设备。所有的游泳池和设施应提供轮椅通道,在游泳池1米以内跳台外沿线边应放置垫子。游泳馆还应配备更衣室、淋浴区、运动员和领队的休息室等其它设施。另外运动员所需的个人器材一般有泳衣、泳帽、泳镜、划水板、脚蹼、拉浮标等等。

赛艇是用桨作为推动力使船在水上前进的运动项目,参加残疾人赛艇运动的运动员主要为肢体残疾、智障和视力残疾人士。
比赛设有单人双桨男、女组,双人双桨,四人单桨有舵手赛艇的四个组别比赛。视力残疾运动员不能参加单人双桨、双人双桨比赛。双人双桨由一男一女混合参赛。四人单桨有舵手,由2男2女组成,肢体残疾、智障和视力残疾运动员都可以参加。但每组最多不能超过2个盲人,并且B3级只能有一名。另外一名必须是B1级或B2级,在比赛时必须佩带眼罩。 残疾人赛艇运动基本技术与健全人一致,运动员需要竞争力量、耐力、协作、平衡能力等素质。艇只也可与健全人共用,但需要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类型、运动员的特点、体重来设计、改装附属装置,尽量把艇建造得轻而坚固。
残疾人赛艇运动开展得较晚, 2002年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的世界赛艇锦标赛中,首次引入残疾人单人双桨和四人单桨有舵手项目的比赛。2005年4月,国际残疾人奥委会决定,将赛艇列入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届时比赛将在北京奥林匹克水上公园举行,我国将组队参加此项比赛。

残奥会5人制(盲人)足球专为视力残疾的运动员设立。2004年雅典残奥会将有六支代表队参加,从9月19日至27日为期9天,在奥林匹克曲棍球中心场地进行。中国未组队参加此项比赛。
功能分级:
5人制(盲人)足球运动员,根据其视力伤残
程度被分为B1、B2、B3三个级别,上场的5人中4人属于B1级,而守门员为B2级或B3级运动员,也可以是健全运动员。
比赛方式:
每队由5名场上队员和5名替补队员组成,其中包括守门员和替补守门员各1名。比赛分上下半场共5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在半决赛或决赛中,如果50分钟比赛决不出胜负,需进行10分钟的加时赛,还未决出胜负,则进行点球决胜。
场地装备:
盲人5人制足球使用无遮盖场地,长32-42米,宽18-22米,硬质地面;球场的边界是1-1.2米高的围栏,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比赛节奏和引导场上队员确定方位。赛场的中圈直径6米, 球门高3米宽2米,守门员区域长5米宽2米,有两个罚球点分别距球门6米和9米。比赛使用周长60-62厘米,重410克-430克,内部装有发声系统的皮球。场上队员(除守门员)必须配戴中间衬有吸水布料的眼罩和头罩。
部分特殊规定:
1、 一场比赛中,某个队员个人犯规累计达到5次,将被罚下由替补队员替换比赛。
2、 守门员离开自己区域将被判犯规,而且守门员不允许参加罚点球。
3、 某队在半场比赛内犯规次数不超过3次时,对所判罚的任意球,可以排人墙防守;从第四次开始,由对方队在9米线处罚直接任意球,不允许排人墙防守。
4、 每支球队都有一名引导员在对方半场的后三分之一处以语言协助本队进攻,守门员也是本队的防守引导员。
5、盲人足球的比赛规则中没有越位。

残奥会7人制(脑瘫)足球专为脑瘫运动员设置,1984年被列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将有来自新西兰、阿根廷、美国、巴西等国家的8支男队96名运动员参加此项目的角逐,从9月18至28日为期11天,在奥林匹克曲棍球中心的1号场地进行。中国未组队参加此项目比赛。
功能分级:
7人制(脑瘫)足球运动员,其残疾程度应是CP5-CP8级别的残疾运动员。 CP5为对称或不对称的中度双下肢瘫,上肢和手的功能障碍较轻;CP6为以运动功能失调为主的脑瘫运动员所设,往往是以上肢控制力受影响为主,双下肢功能一般较好;CP7为能独立步行的偏瘫运动员;CP8为功能障碍小的偏瘫和双肢瘫,或轻微的手足徐动。
比赛方式:
各队包括守门员在内共7个人在场上比赛,每队有3名替补。比赛分上下半场共60分钟,中场间歇15分钟。在半决赛和决赛中,如果比赛在60分钟内决不出胜负,就要进行加时赛,用国际足联的金球制胜法,如果还决不出胜负,进行点球大战。
比赛场地:
脑瘫7人制足球的标准场地是长75米,宽55米的草坪,比赛的中圈半径7米,球门长5米,高2米,点球点距球门9.2米。
部分特殊规定:
脑瘫7人制足球比赛规则,除与国际足联颁布的7人制足球规则一致外,其特殊部分尚有:
1、 脑瘫7人制足球没有越位。
2、 脑瘫7人制足球运动员可以将球回传守门员。
3、 脑瘫7人制足球运动员因伤残程度可以单手掷界外球。
4、 每队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CP5或CP6级别的运动员上场,否则该队只可以有六名运动员参加。
5、 不能同时有3名CP8级的运动员上场比赛。

残奥会马术比赛选手是由视力障碍、脑瘫、截肢或身体其它部位障碍的运动员组成的。残疾人马术运动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马术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马术比赛将于9月21日至26日在马可波罗奥林匹克中心进行,届时将有来自27个国家的68名运动员参赛。本届残奥会上我国未组队参赛。
功能分级:
残奥会马术运动员,是按照身体损伤程度和局部功能障碍划分为:轮椅Ⅰ、Ⅱ级运动员;肢体残疾Ⅲ级运动员;视力残疾Ⅳ级运动员。
比赛项目:
残奥会马术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包括个人锦标赛比赛和盛装舞步比赛。个人赛分四个等级,团体赛无等级差别。
个人锦标赛比赛中,5位裁判员对规定动作按固定的顺序,根据骑手骑马时马的平衡、节奏、协调和准确度,在0-10分之间评分,最终以裁判员所给的平均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盛装舞步比赛是按照音乐来设计的。骑手自由设计自己想要展示的动作,但必须完成规定动作。
团体比赛,一个队可由三至四位骑手组成。根据每位骑手和全队得分来确定成绩,有四位骑手的队,会删除最低分。
场地装备:
残奥会马术比赛的场地由沙子铺成。场内设有计分器和围栏,同时拥有290个面积为14平方米的室内马厩。
部分特殊规定:
比赛按照国际残奥会马术委员会和国际马术联合会(FEI)的规则进行。男、女骑手均可以参加个人锦标赛比赛和盛装舞步比赛两种。团体赛中,每队至少有一名Ⅰ级或Ⅱ级的运动员参赛。

硬地滚球是一项适合严重痉挛、脑瘫或严重肢体残疾人士参加的运动。根据选手残疾程度分为4个级别,其中BC1、BC2级为脑瘫(CP1或CP2), BC3、BC4级为严重躯体功能障碍或肢体残缺。四个级别各有一个单项级别赛,BC1级与BC2级可组成一个团体赛,有三名运动员上场,其中必须有一名队员为BC1级。BC3、BC4级分别设有双打比赛。各组比赛男、女运动员均可参赛。
比赛时运动员须坐在轮椅上进行投球,得分以投出的球距目标球的距离计算,累积分最高者获胜。单打与双打比赛每场4局,每局单打每个选手投6个球,双打每个选手投3个球。团体比赛共有6局,每局每队3名队员各投2个球。当参赛者因严重的运动能力障碍影响到四肢时,可使用脚或辅助装置将球推出。投球时,辅助设备不得超过投掷线,臀部不能离开轮椅,否则判为罚分或被取消投掷球。
比赛场地为表面平坦、光滑的木地板或塑胶室内场馆,场地长12.5米、宽6米,必须保证清洁,不能打蜡或涂其他光滑剂。比赛用球为6个红色球、6个蓝色球和一个白色目标球。 该运动20年前起源于意大利,后流行于欧洲,因为比赛技巧易于掌握且规则简单,深受残疾人士喜爱,1992年被正式列为残奥会比赛项目,设有7块奖牌。
我国在1994年北京举行的“远南”运动会上曾组队参赛,2004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硬地滚球锦标赛。2008年北京残奥会时,我国将首次组队参加残奥会该项目比赛。

盲人门球1946年起源于德国和奥地利,1976年加拿大多伦多残奥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盲人门球比赛将于9月20日至26日在Faliro体育馆进行,届时将有15个国家的12支男队、8支女队参加本次比赛的角逐,中国队未参加盲人门球的比赛。
功能分级:
盲人门球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分为B1、B2、B3三个级别。分级测试时运动员的眼睛为最佳矫正视力,场上队员比赛时不允许戴眼镜或隐形眼镜。上场运动员级别无论是B1级还是B3级一律戴黑眼罩参加比赛。
比赛方式:
每队由3名场上队员和3名替补队员组成。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或其他指定的官员进行投币,确定开始的投球方,下半场开始时进行球权转换。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间间歇3分钟。比赛中,只要球在球门区内穿过球门线就算得分,如果在比赛结束后双方比分相同,需要进行上、下半场各3分钟的加时赛,先得分方为胜者。
场地和装备:
1、赛场长18米、宽9米,场上不允许有与比赛无关的标志,每个半场从底线依次被分为防守区、着地区和中立区三个部分。球门宽9 米,高1.30米,门柱与横杆直径为0.15米,本队防守区场地长3米、宽9米,它的底线也就是球门线,门柱内侧与底线在同一直线上。
2、比赛用球是重1250克、周长76厘米的橡胶球,球上有8个直径1厘米的圆孔,而且内置响铃。
3、眼罩:每个场上队员都要配戴国际盲人协会门球分会规定的纱布眼罩及外眼罩。
4、服装:比赛服对运动员扑球具有保护作用,服装的宽松程度不得超过身体的10厘米,前后的号码应为永久性号码,其尺寸不得小于20厘米。
部分特殊规定:
1、 比赛中,球员依靠球滚动发出的声音来辨别方位,观众必须保持安静,只有在进球或半场结束时才能鼓掌。
2、 每队在比赛中换人最多进行三次,加时赛允许换人一次。
3、 所有场地的标志线宽5厘米,厚3毫米,并且清晰、能触知、容易让运动员确定位置。
4、 投球离手后必须至少在着地区或防守区触地一次,否则为高球犯规,由对方罚球。
5、 一名队员连续投两次球,在队友投球前第三次投掷将受到处罚。
6、 比赛中触摸眼罩,或一方防守转进攻的过程超过了10秒都将被处罚。

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一般是在2名或4名下肢丧失运动能力的运动员间进行,四肢瘫痪、下肢残疾且上肢截肢的运动员也可参加。轮椅网球运动1976年由美国人发起。1988年成立国际轮椅网球联合会(IWTF)。1988年第八届韩国汉城残奥会上轮椅网球首次成为表演项目,从1992年第九届西班牙巴塞罗那残奥会起正式作为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将于9月17日至26日在希腊的奥林匹克网球中心举行。届时将有来自世界30个国家的112名运动员参赛,本届我国是第一次参加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派出男女选手各一名,参加男、女单打比赛。
功能分级:
残奥会轮椅网球运动员,必须有医学诊断的永久性运动功能残疾,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肢体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标准:
1、不能连续协调的完成在头上方接击球的动作。
2、不能连续协调完成前后击球动作。
3、不能用手动方法完成驱动轮椅。
4、比赛的过程中不用捆绑或辅助装置持球拍时其能力较弱。
5、比赛中不同残疾程度的运动员将共同进行比赛。
比赛项目:
运动员必须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共有男子单打公开级组、女子单打公开级组、男子双打公开级组、女子双打公开级组、混合级别(站、坐)单打资格赛、混合双打资格赛等六个比赛组别。
场地装备:
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将在硬地上进行。场地大小与奥运会网球比赛一致。为了让运动员迅速移动,使比赛更具观赏性,比赛轮椅比日常所用的生活轮椅要轻,由座椅、轮椅搁脚板、轮椅前小脚轮、轮椅后部防翻装置、轮椅后轮胎等部件组成。
部分特殊规定:
除以下特殊规定外,残奥会轮椅网球项目规则与奥运会网球规则基本相同。
1、允许网球在被回击前有两次反弹(如果接一次反弹球,该球必须是在场地界内弹起;如果是接两次反弹球,该球在被击回前的第二次反弹既可在界内,也可在界外)。
2、在整个发球过程中,轮椅的后轮须在端线之后、中线和边线假定延长线以内的区域内,前轮可超过端线或中线。
3、如果四肢瘫痪的运动员因身体残障而不能按规则发球,允许其他人为其抛球。
4、在发球、击球、转向或急停时,不得使用足或下肢任意部位制动或保持平衡,三肢截肢者除外。
5、触球时,臀部不许离开座椅,如果击球后离开,允许其返回轮椅后回击下一来球。

轮椅击剑的项目特征
轮椅击剑运动是根据下肢残疾运动员(包括截肢, 脊髓灰质炎, 脑瘫和截瘫)的特点而专门设计的一项运动。对于观众来说,轮椅击剑运动最让他们感到与众不同的,就是比赛双方运动员的轮椅都固定在可调节轨道的框架上进行比赛。然而,尽管坐在这样的轮椅上,运动员只能自由移动他们身体的上半部分,但他们出剑的速度并不比健全运动员慢,甚至要更快。
轮椅击剑的历史沿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战争造成受伤人数剧增,许多医生试图减轻这些残疾人的瘫痪程度,他们从研究及文献中发现“运动”是对残疾人进行治疗及康复的有效方式。因此,残疾人运动才开始被采用,先盛行于英国、美国、德国,而后才传入其他国家。
1944年,在英国政府要求下,格特曼博士(Dr.Ludwig Guttmann)在斯托克·曼德维尔医院成立脊髓损伤中心,把运动当作残疾人主要的康复治疗方法。1953年,格特曼博士在斯托克·曼德维尔医院首次创立了轮椅击剑运动。在1960年于罗马举行的首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轮椅击剑运动就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时只有男子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以及女子花剑个人赛。从那以后,历届残奥会都设有轮椅击剑比赛项目。1964年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2届残奥会上,轮椅击剑运动增加了男子重剑个人和团体比赛。1968年第3届残奥会,又增加了男子花剑个人和团体比赛项目。
由于击剑运动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在当时被视为是一项贵族运动。因此,自轮椅击剑运动问世以来,在欧洲就一直非常流行,但直到最近10年左右,才在北美洲和亚洲推广开来。目前,全世界有24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此项运动。轮椅击剑运动在中国还不普及,只有上海、江苏等部分地区开展。
2004年,雅典残奥会的轮椅击剑比赛,吸引了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共设15个小项。中国残奥会代表团首次派出轮椅击剑队(由3名男选手组成,分别是张蕾、张冲和胡道亮)参赛,就获得了公开级男子花剑团体赛金牌和公开级男子重剑团体赛的铜牌;此外张蕾还获得A级男子花剑个人赛银牌。中国香港队在参赛各队中成绩最为突出,获得8金、5银、1铜。
第13届残奥会轮椅击剑项目设置
第13届残奥会轮椅击剑比赛分为男、女个人赛和团体赛。男子有花剑、重剑、佩剑三个剑种,女子只有花剑和重剑两个剑种。团体赛每队由3名运动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B级的运动员。
轮椅击剑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轮椅击剑台
(1)轮椅击剑场地,是一个带有固定轨道的矩形金属台,轮椅通过特殊的器械牢牢地固定在轨道上。
(2)轮椅与连接两个轨道框架的中心轴的夹角为110度。
(3)轮椅前轮的最前端要正好在中心线上,其他轮子也必须在击剑台之上。
(4)击剑台及轨道设计要易于调整,以适应不同手臂长度的运动员进行比赛。
(5)轨道设计要易于调整宽度,如果经过调整后,轮椅宽度仍然不适合轨道宽度,就必须更换轮椅。
(6)在比赛的一个回合中间,不能对轮椅的距离、角度和宽度进行调整。
(7)所有正式的轮椅击剑比赛使用的击剑台,都必须经过国际轮椅击剑委员会的验证。
轮椅
(1)轮椅是比赛装备的一部分,因此必须加以控制。参赛选手轮椅的椅背、座垫、框架、扶手和轮子都要贴上选手的参赛号码。制作轮椅的材料不能够太坚硬。
(2)选手坐在轮椅上时,椅背的最低高度为15厘米,并与水平面垂直。如果由于运动员特殊的身体状况,需要将椅背的角度进行调整,则必须经过赛事组织者和分级师讨论决定。
(3)持剑手臂一侧不允许安装轮椅扶手。
(4)选手坐在轮椅上时,非持剑手臂一侧的轮椅扶手的最低高度为10厘米。轮椅扶手必须正确安装,以保证绝对安全。
(5)轮椅必须完全绝缘或使用可拆卸的接地外罩。
(6)轮椅座垫不是必需的。若要使用座垫,则座垫大小必须与轮椅座位大小一致。座垫的厚度最大不能够超过10厘米,需要有一定的硬度,不能够倾斜,边缘必须是柔软的,并且能够对折。使用分级师认定的医用座垫要受到控制。
(7)轮椅高度从地面到扶手不能超过53厘米。
(8)座位宽度为运动员坐在轮椅中间时,每侧不能超过其臀部3厘米。
(9)轮椅轮子的规格必须符合正式的固定轨道的尺寸。
(10)允许用带子将运动员固定在轮椅上。
防护措施
选手的服装由防护夹克、面罩和手套组成。参加重剑比赛的运动员腿部必须用防护罩或防护裙保护起来,否则禁止上场参加比赛。

轮椅篮球的项目特征
轮椅篮球是一项对抗性较强的比赛项目,运动员是由下肢截肢、儿麻或脊柱损伤的选手组成。最大的特征就是运动员通过轮椅在篮球场上进行比赛。除了许多特殊规则外,轮椅篮球与一般篮球从场地到规则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每一名运动员都有自己的医学分级分。
比赛中,上场的5名运动员的医学分级总分不得超过14分。轮椅篮球没有两次运球违例,但场上队员持球移动时,推动轮椅1~2次后就必须拍球一次或多次,或传球、投篮。比赛时,运动员的脚不能触击地面,臀部亦不能离开轮椅。
轮椅篮球的历史沿革
轮椅篮球是属于残疾人的篮球运动,对他们而言,这项运动激情澎湃、魅力无穷。技术和体力的挑战、闪电般的速度是轮椅篮球和普通篮球所共有的特点,也是它成为残奥会最引人注目项目之一的原因。对普通观众来说,它是残疾人项目中最具观赏性的竞技项目之一。
1946年,一名叫格特曼的德国医生为了帮助在二战中受伤的士兵康复,将作为脊髓损伤治疗手段的轮椅马球改为轮椅篮球,并组织了首次轮椅篮球比赛。当时的比赛使用的是日常生活轮椅。不久,由于轮椅篮球运动的不断发展,比赛日益激烈,竞技轮椅得到开发,轮椅篮球比赛规则也对轮椅进行了明确规定,随着竞技轮椅的开发、发展,轮椅篮球也变得越来越普及。
正是因为轮椅篮球作为理疗手段而取得了成功,轮椅篮球运动才在世界上变得越来越盛大。特别是作为篮球发祥地的美国,轮椅篮球快速得到了普及。1949年,全美轮椅篮球协会成立。轮椅篮球作为竞技项目成为正式组织的体育运动项目。此后这项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从1960年第1届罗马残奥会至今,轮椅篮球一直都被列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是残奥会最受观众欢迎和喜爱的比赛项目之一,也是电视台转播频率很高的项目之一。
我国残疾人轮椅篮球运动始于1984年。轮椅篮球被列为第1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表演项目。1987年8月,在河北唐山举行的第2届残运会上,轮椅篮球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1995年,北京队代表国家队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奥运会预选赛。这也是我国轮椅篮球所参加过的最早国际轮椅篮球联合会的国际比赛。参加此次比赛的澳大利亚队在本次残奥会上获得冠军。2000年和2003年我国国家队分别在日本和澳大利亚参加了残奥会预选赛,终因实力悬殊没能取得残奥会参赛资格。
第13届残奥会轮椅篮球项目设置
第13届残奥会轮椅篮球比赛设男子和女子2个比赛项目。
轮椅篮球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残奥会轮椅篮球场地与奥运会篮球场地相同。
轮椅是比赛中的特殊装备,有以下几点要求:
(1)轮椅坐垫的厚度不能超过10厘米;3.5分、4分、4.5分的运动员,其坐垫厚度不能超过5厘米。座位上不能附加任何木板或是坚硬的东西。坐垫要厚薄均匀,硬度可以对角折叠。
(2)轮椅搁脚板前面水平横杆的最高点距地面的距离不能超过11厘米。
(3)轮椅座位两侧的支撑横杆距离地面的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表面到地面的垂直距离)。
(4)轮椅应有3~4个轮子——2个大轮安装在轮椅的后侧,1个或2个小轮安装在轮椅的前侧。包括轮胎在内,大轮的最大直径为69厘米。
(5)每个大轮上必须要有一手轮。
(6)轮椅的搁脚板下面必须安装防止损坏比赛场地的保护装置。
(7)轮椅上不允许安装动力装置、刹车和齿轮。
(8)不允许使用能在场地上留下痕迹的轮胎。
(9)轮椅上的扶手和其他的上体支撑装置不能超过运动员自然坐在轮椅时的腿和躯干的长度。
(10)轮椅后面可装置一或两个防倾斜小轮,用以保护运动员安全,但小轮下面的表面距地面的高度不能超过2厘米。
(11)轮椅前面或前侧面可安装保护水平横杆,该横杆可以是直的或弯曲的,但不许是尖且向前伸的。

参加残奥会射击比赛的选手为肢体残疾运动员。1976年在多伦多举行的第五届残奥会上射击成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射击比赛将于9月18日至23日在雅典的Markopoulo奥林匹克射击中心举行,届时将会有36个国家和地区的13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中国射击队派出3名男选手和4名女选手共7人参加2个级别中9个项目的角逐。
功能分级:
参加残奥会射击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有肢体残疾,并且按照肢体残疾的部位不同程度分为SH1、SH2两个级别,其中SH1级为下肢残疾运动员,SH2级为上肢有永久性残疾的运动员。每个级别根据残疾运动员的功能程度不同又分为若干个亚级。
比赛项目:
射击比赛分男子组、女子组和混合组,选手分别参加手枪和步枪的比赛。
场地装备:
残奥会射击比赛,规定步枪包括瞄准器的重量不得超过6公斤。将轮椅、凳子、椅子、坐席等统称为"射击椅",它们的靠背不得超过规则规定的高度,靠背编织物的最大松弛度(弹性)不得超过8厘米。采用坐姿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其射击时枪管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50厘米。射击服的最大长度,在坐姿时不能超过大腿面,不能低于骨盆上沿。坐姿比赛的运动员禁止穿射击裤比赛。
部分特殊规定:
1、坐姿运动员的射击桌可以安装在射击椅上,也可以单独使用。桌面边沿可增加棱边,以防止小物品滑落,但不能对运动员起支撑和增加稳定的作用。
2、射击桌必须成水平或与地面平行(从射击桌中心测量)。
3、SH1A级运动员可选择立姿进行比赛,可以使用正常的医学假肢或矫形支架,但不能有任何人为其支撑。
4、上肢截肢的SH1级运动员,允许用假肢支撑步枪,但不能用其夹紧步枪,也不能固定肘部。
5、SH2级运动员,在支撑枪支时,有困难的可以在比赛中使用符合规则规定的支架,也可以在枪的握把上安装适当辅助材料,以增加握力。

轮椅橄榄球适合肢体残疾的运动员参加。最早在1977年出现在加拿大。
2004年雅典残奥会轮椅橄榄球比赛将从9月19日至25日在Helliniko室内竞赛馆进行,共有8支队伍进行24场比赛。本届残奥会我国未组队参赛。
功能分级:
球根据运动员上身(躯干)的平衡和移动能力,以及控制球和轮椅的能力,被分为0.5分至3.5分7个不同分值。运动员的能力越强得分越高。
比赛方式:
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8分钟,第1、3节后休息1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出现平局要进行3分钟加时赛。每场比赛各队都有4次暂停的机会,每次暂停1分钟,加时赛有1次暂停的机会。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可以把球放在大腿上移动,也可以把球直接传给对友,还可以击地传球。但是运动员必须在10秒钟内作出传球或运球动作,而且持球方应在15秒内把球传过或运过中线到达对方半场。最后,比赛得分多的一方获胜。
场地装备:
轮椅橄榄球通常选择篮球场作为比赛场地,场地宽15米,长28米,中线将场地分为两块,中圈的半径为1.8米,在球门线上有两个相距8米的圆椎体来注明球门的位置。为了运动员在轮椅上安全而公平进行比赛,轮椅的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比赛中所使用的球与排球相似,周长为65-67厘米,重量在260-280克之间。
部分特殊规定:
1、轮椅橄榄球的规则是结合篮球和橄榄球项目而制定的。
2、每个球队由4名场上队员和8名替补队员组成。上场4名队员伤残分值之和不能超过8分。
3、比赛中防守球员犯规判离场1分钟。
4、防守队员严重犯规时,将判点球。

举重的项目特征
卧式举重是运动员上肢力量的较量。运动员必须将杠铃从支架上取下移至胸前,在胸前平稳支撑,然后向上推举至两臂伸直,肘部不能有任何弯曲。根据运动员身体重量分为10个级别。举重比赛允许所有符合最低残疾标准的脑瘫、脊髓损伤、截肢(仅限下肢)和机能障碍运动员参加。
举重的历史沿革
举重项目正式进入残奥会始于1964年的东京残奥会,当时的名称为卧举,由脊髓损伤的男运动员参加。在之后的几年,举重逐步扩大了参赛范围,允许其他类别的残疾运动员参加,并制定了与健全人举重相似的规则。在1992年巴塞罗那全体代表大会上,决定在以后的残奥会上,只使用举重一种比赛形式。
之后,该项目在世界范围得到迅速开展。在1992年巴塞罗那残奥会上,有25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举重比赛;而到了1996年的亚特兰大残奥会,参赛国家和地区达到58个。2000年后,该项目已扩展到五大洲的115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册的男、女运动员超过5000人,从而使举重项目成为残奥会发展最快的项目之一。
女子举重发展也很快。自2000年悉尼残奥会上设立女子举重项目以来,该项目迅速发展。目前,女子举重已在全世界的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运动员达到1250人。
举重由国际举重联合会通过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举重委员会(IPPC)进行管理,该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
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举重比赛中,我国运动员张海东获得了男子75公斤级比赛的冠军;边建欣夺得了女子48公斤级的金牌,并以总成绩117.5公斤破世界记录;李瑞芳在女子82.5公斤级的比赛中名列第一。
第13届残奥会举重项目设置
残奥会举重比赛按体重划分为男、女各10个级别。
举重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比赛场地
残奥会的举重项目的比赛场地规格最小为2.5 米x 2.5 米,最大为4.0 米 x 4.0 米。比赛场地的表面必须平整、坚实并且能防滑。场地表面与四周地面或舞台的高度差不能超过10厘米。如果比赛是在高出地面的舞台上进行,必须提供一个具有防滑表面的斜坡,以便于轮椅的上下。如果可能,最好能设置两个斜坡,以节省比赛时间。
比赛器材
横杠
只有符合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举重项目标准的横杠才允许用于比赛。横杠必须是直的、有滚花、凹槽并且符合下面的尺寸:
(1)长度:不超过2200毫米。
(2)两个内卡箍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320毫米,不短于1310毫米。
(3)横杠的直径:不超过29毫米,不小于28毫米。
(4)横杠和两个卡箍的重量:25千克。
(5)套管的直径:不超过52毫米,不小于50毫米。
(6)在直径或横杠上做出记号,保证记号之间能有810毫米。
铃片
铃片必须符合下列规格:
(1)比赛过程中使用铃片的重量误差必须保持在它们所表示重量的0.25%以内。
(2)铃片中间内孔的直径:不超过53毫米,不小于52毫米。
(3)铃片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格:
1.25千克—2.5千克—5千克—10千克—15千克—20千克—25千克
(4)为了冲击纪录,铃片重量比当前纪录的重量最少要增加500克。
(5)铃片的颜色必须符合下列规格:
25千克—红色;20千克—蓝色;15千克—黄色;10千克和10千克以下——任何颜色。
(6)所有的铃片必须清楚地标明重量,铃片安装时最重的铃片放在最里面,要从里到外重量依次递减,以便裁判员能清楚地读到每一个铃片的重量。
(7)第一个和最重的铃片必须面向里,其它铃片面向外。
(8)最大铃片的直径不能超过450毫米。
卡箍
(1)比赛过程中要一直使用卡箍。
(2)每个卡箍的重量必须是2.5千克。
长凳
在残奥会中,长凳必须坚固结实,为运动员提供最大的稳定性保障。长凳必须符合下列规格:
(1)长度
2100毫米长,要求表面平坦。
(2)宽度
长凳的主体宽度为610毫米,但是靠近运动员仰卧的头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宽度为305毫米,为运动员两侧肩膀各留出152.50毫米的空隙。
(3)高度
从地面到长凳填充物的表面,长凳的高度不能超过500毫米,不能低于450毫米。不考虑表面填充物被压下的状况。
(4)支架
无论是可调整的支架还是不可调整的支架,从地面到杠铃横杠的垂直距离不得低于770毫米,不得高于1000毫米。两个支架间用于搁置横杠的宽度为1100毫米。运动员卧撑凳下应准备两条绑缚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