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搜索:

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

新榜网    2008-8-27 9:21:30    发布网友:感情     访问量:78     字体:【

选择您喜欢的阅读模式: [翻页阅读模式]  [条目阅读模式]  [全篇阅读模式]

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上一篇:暂无上一篇
下一篇:企业可以自行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
已有0位网友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相关排行榜

Tags:   


关于新榜 | 友情链接 | 使用帮助 | 本站协议 | 会员注册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 xooob.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新榜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3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