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问:人民防空工程有哪些优点?
答:与地面建筑相比,人民防空工程具有如下优点:(1)湿差小,冬暖夏凉;(2)与外界基本隔绝,宁静、清洁、污染少;(3)地下工程内可控性大,对温度、湿度的控制,空气的调节比地面优越;(4)便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一时发生意外情况,易于控制和处理;(5)由于地面与地下温差大,可利用地下水和冷风进行地面防暑降温。
NO.2 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哪些行为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安全或降低其防护能力?
答:(1)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2)不按国家规定的面积防护等级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3)擅自拆除或者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和工程内部设备设施的; (4)擅自拆除通信、警报设施拒不补建的,阻挠安装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 (5)未经批准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或者向防空工程内排水、排污、倾倒废物等影响和危害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等级的。
NO.3 问:人民防空经费由谁承担?其性质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民防空经费是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和开展人民防空业务工作的专项费用。凡按政策筹集并纳人人民防空经费管理渠道,用于人民防空建设的经费,都属于人民防空经费。
NO.4 问: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包括哪些?
答:(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的经费;(2)维护本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经费;(3)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社会负担的其他人民防空经费。
NO.5 问:社会负担人民防空经费如何管理?
答:人民防空经费实行系统管理。即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受上级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NO.6 问:人民防空财务管理的任务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原则及办法制度;(2)筹措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3)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5)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6)管理人民防空国有资产;(7)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8)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NO.7 问: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如何管理?
答: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NO.8 问:人民防空经费的开支原则和范围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经费是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和开展人民防空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在保障人民战略建设的前提下,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专款专用,严禁互相挤占,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 (含建设费、维护管理费)、人民防空业务(含通信警报、指挥业务、人员机构及其他业务)。
NO.9 问:人民防空经费的来源有哪些渠道?
答:有五个方面:(1)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2)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3)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4)平战结合收入; (5)其他收入。
NO.10 问: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拆除人防工程的,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人民防空工程经批准拆除的,拆除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原工程面积及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补建,其中拆除简易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当补建同面积六级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经批准拆除无法补建的,拆除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当地现行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支付人民防空工程补偿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