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发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并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无疑在节能领域掀起了一次地震。例如,《条例》第四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同时,《条例》也根据违规行为列出了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措施。
本月两部建筑节能条例的发布,吸引了建筑领域全部的目光。这些政策无疑将极大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在日益受到关注的绿色建筑领域掀起了强烈的政策风暴,预示着建筑领域的绿色革命终于爆发了。
有报告称,我国建筑节能改造孕育1.5万亿元市场。住宅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说,我国建筑节能的潜力非常大,要充分挖掘这个潜力,对既有的建筑,我们要实行节能改造,但重点是新的建筑,因为新的建筑严格执行标准,投资少,收获大。到2020年,我们国家有一半的存量建筑是在未来的15年内建成的,这是一个历史的机遇,必须要抓住。第二,还要在既有建筑的改造上下工夫。先两手抓,两步走,来完成我们的目标。在2020年前,在建筑节能方面可以节约3.5亿吨的标准煤,在"十一五"期间……
这一连串的分析与数字,无疑昭示着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巨大潜力与前景,因此该关键词持续受到关注也不足为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