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援地震灾区国寿理赔做出承诺排行榜
新榜网 2008-5-30 17:14:30 发布网友:牛肉面 访问量:33 字体:【大 中 小】
简介: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英齐介绍,目前地震灾害预估赔款累计为19637.03万元,已付赔款约3317.11万元。她同时公布了公司向灾区客户的十项承诺。
据刘英齐介绍,这十项承诺是: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英齐介绍,目前地震灾害预估赔款累计为19637.03万元,已付赔款约3317.11万元。她同时公布了公司向灾区客户的十项承诺。
据刘英齐介绍,这十项承诺是:
[收缩内容]
NO.1 提供无保单服务
因地震造成保单遗失、损毁的,若申请人提供基本信息与公司存留相吻合,即提供无保单服务。
NO.2 简化遇难客户的身份确认
简化遇难客户的身份确认。对于出险事实清楚,受益人明确的,三个工作日之内给付保险金。
NO.3 承担保险责任
地震发生前,已经收到投保申请且足额缴纳保费的,公司均认定合同生效,承担保险责任。
NO.4 公司将缴费宽限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由于地震灾害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客户,公司将缴费宽限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NO.5 免收贷款利息
对于现有的保单质押贷款客户,延长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并免收贷款利息。
NO.6 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服务
对重建家园需要资金的客户,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服务,以现金价值的90%为限额,免收贷款利息至2008年12月31日。
NO.7 公司一律予以补发,免收工本费
对于保险合同遗失、损毁的情形,公司一律予以补发,免收工本费。
NO.8 提供保单迁移服务或合同异地服务
向疏散或转移至外地的灾区客户,提供保单迁移服务或合同异地服务。
NO.9 客户于2008年12月31日前提出复效申请,公司予以受理
对因地震造成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的,客户于2008年12月31日前提出复效申请,公司予以受理。
NO.10 积极主动寻找保单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对于本公司发生保险事件,但客户未提出索赔的案件,公司将按照《合同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寻找保单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